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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药企须建GMP
http://www.100md.com 2002年6月29日 中国金药网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科教文卫司副司长宋瑞霖说,中国入世后,对内地及香港的制药企业都产生很大的冲击。去年十二月一日实施的国家《药品管理法》已经明确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药品生产技术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申请仿制生产企业必须是已经通过GMP认证的企业。现有内地生产企业必须在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前通过GMP的认证。届时,只有符合GMP要求的制药企业可以存在。

    他表示,中国入世对香港药企的辐射性更高,故香港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GMP管理制度,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医药发展的未来出路;一套独立的GMP制度,既体现本地特色令投资者认同,且与内地政策接轨,又被国际所认同,这是香港制订政策者要深思的问题。

    他解释称,今后当中国的药品管理实施后,内地的药业将越来越有规范,当内地的药品管理水平高于香港,对本地的制药企业会造成很大的压力。香港如跟不上,发展空间会越来越小,不但失去市场,也失去生存空间。

    他认为,香港中药业的发展要靠拢内地、与国际衔接,左手要牵住内地,右手要抓紧国际,不能固步自封。至于香港的药品管理标准必须与国际接轨,否则在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单靠小作坊式制药是不可行的。他建议,香港须建立GMP管理制度,并邀请内地的专家提供帮助及咨询。

    向高新专科研转化

    他又称,香港的药业界要考虑投资的方向,因为香港中药产品凡是获得在内地销售许可的,均可在内地投资建厂按照仿制药品办理,无须做临床研究,但这政策优惠只给予香港,然而优惠不可能是长期的,故香港要注重医药的科研,向高、新、专的科研转化,特别是非专利药品的二次开发将更具优势。事实上,香港作为中国的窗口及国际化桥梁,具备资金的优势,能吸引欧美的人才,且掌握市场讯息,故应善用这些优势。(大公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