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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劳无需“邀功”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12日 《生命时报》 2006.12.12
任劳无需“邀功”

     案例:张丽是一位设计公司的职员,工作不到3年,晋升为部门主管,而且还多次外出进修。对于她的成绩,她最清楚自己付出了多大“代价”,即看准时间,在领导面前表现得格外卖力,同事有困难,也都积极帮忙,并时不时在领导或是其他同事面前说自己的功劳,这样才有了今日的“成绩”。

    心理分析:像张丽这样积极表现自己,并及时找准时机“邀功”的人,是一种目的性较强的任劳任怨。这样的目的,让她成为了一个爱表现、不够谦逊的人。

    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的压抑和束缚,大多数人一向以“谦逊”为美德,对爱表现的人持一种不接纳态度。实际上一个人要想获得成功,两个方面都必不可少。可见,我们不仅要接纳别人的表现,也要学会恰当地表现自我。

    若人的表现欲望太强,做事目的性太重,则容易给人“弄虚作假”之感。一般来讲,过分表现自己的人,内心是缺少自信的。人的价值体系需要两个因素来支撑,一方面是来自外界对自我的肯定与认同,另一方面是来自自己本身的。将自己的努力与辛苦经常挂在嘴边,在领导和同事面前积极表现,这都是错误的。因为实际行动远比你说的要实在,旁人看在眼里,虽不说什么,但每个人都会清楚地知道你是真的在做还是为了获得什么而做。

    在职场中,恰当地表现自己,不但需要我们确实有可表现的实力,还要做到坦诚自然。同时,也要给别人以充分表现自我的机会,而不是只顾表现自己。只有这样,我们在获得更多机遇的同时才能获得好人缘。, 百拇医药(北京社会心理学会会员 付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