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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众筹不能以筹谋私
http://www.100md.com 2018年12月21日 生命时报 2018.12.21
     众人拾柴火焰高、互帮互助献爱心,公益众筹的初衷是集腋成裘、靠大众的力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现代众筹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相对于传统方式更开放、快捷,门槛更低、效率更高,受到不少人的青睐。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网络公益众筹发布者的动机却并不那么高尚,追名逐利者有之,夸大事实者有之,有的甚至为了谋取私利,不惜虚构事例、虚假宣传,为的就是骗取钱财。这些违背道德,甚至涉嫌违法的情况亟待严管。

    公益众筹问题频发,网络平台难辞其咎。据观察,网络众筹平台目前普遍存在对征款人缺乏审核的问题,还有一些众筹平台甚至利用人们的爱心,从“捐款”中抽成。众筹平台将自己的收入和筹款的多少“挂钩”,难免会放松监督管理,客观上纵容了征款人的不诚信行为。即便项目被人举报或遭媒体曝光,大多数情况下也不过是冻结项目而已,发起人没有受到任何惩处,平台更是没有付出任何成本和代价。

    众筹不能没有原则、没有底线,什么人、什么项目都来筹上一把,更不能让别有用心者把众筹当成骗钱致富的新途径。众筹至少有几个原则不能突破:一是必须合法,众筹项目不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资金不得用于项目之外;二是不能违背基本道德和社会公秩良俗,那些背离社会伦理的项目一定要排除在外;三是要厘清普通众筹和公益筹款的界限,不能将众筹异化为变相的募捐甚至是乞讨。

    众筹平台必须把握原则,对众筹项目尽到审核把关的义务,不能为了平台的流量和人气放任自流。监管部门也要强化对平台的监督责任,保证众筹平台能够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同时,更要及时补上法律漏洞,对滥用众筹的现象不能止于道德谴责,而必须要在法律层面对众筹项目从设立到项目推进、从资金管理使用到余款后续处理作出明确规范和要求。特别是要将公开透明纳入强制要求,众筹者必须对全程进行分阶段的信息公开,接受全社会的共同监督。如此,才能保障众筹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民众的热心爱心不被亵渎,社会诚信不被伤害。▲, http://www.100md.com(李维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