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求医问药》 > 2006年第2期
编号:11108429
警惕使用扑热息痛过量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1日 《求医问药》 2006年第2期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具有解热、镇痛的作用,是治疗感冒的常用药之一。该药以其疗效显著,口服吸收快,对胃肠道刺激性小等特点而被广泛用于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神经痛、痛经、癌症痛、手术后止痛等。该药还被众多药厂制成商品名各异的片剂、栓剂、胶囊、溶液、糖浆等多种制剂,被做成的复方制剂更是多得难以统计,如解热止痛片(APC)、VC银翘片等。

    目前,虽然有很多患者普遍认为使用对乙酰氨基酚较为安全,但不可忽视的是,成人每24小时内的用药剂量不应超过2克,用于解热时连续使用此类药物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时连续使用此类药物不得超过5天。另外,在正常治疗剂量范围内使用此药的患者很少发生不良反应,偶有不良反应的患者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而过量使用此类药品的患者可出现黄疸、急性中毒性肝坏死等不良反应,严重者可致昏迷甚至死亡。在美国,每年因服用对乙酰氨基酚过量而看急诊的病人约为5万,死亡达数百人,甚至还有人把它作为自杀药来使用。

    一般情况下,患者按照医生的处方或药品说明书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是不会过量的。但是患者在服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含有此类药物成分的单方或复方制剂时,就可能由于重复使用造成药物累积过量。例如,患者治疗感冒发烧时口服对乙酰氨基酚片,每日3次,每次一片(每片中对乙酰氨基酚含量为0.5克),同时口服VC银翘片,每日3次,每次两片(每片中对乙酰氨基酚含量为0.105克),这样计算对乙酰氨基酚的实际摄入量为每日0.5×3+0.105×6=2.13克,超出安全剂量0.13克。类似现象患者应多加注意,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患者口服对乙酰氨基酚类药物时还应注意不要空腹、不要饮酒;婴幼儿和肝、肾疾病患者应慎用此类药品;老年人和儿童要按照相应的比例公式计算用量,一旦药物过量要及时到医院进行救治。, http://www.100md.com(江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