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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69653
改变中国的立法:健康版图如何绘制?(4)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1日 《中国医药科学》 2016年第3期
     另外,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关于福利问题,全世界只有我国采用的是“社会保障”这个概念,而不是“社会福利”这个概念,这跟世界上多数国家不同。国际劳工组织所定义的“社会保障”只是个小概念,等同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遗属津贴,其他东西都涵盖不了。我们现在对概念的认识很混乱,把“社会保障”作为包括所有福利项目的大概念,这在对外宣传上也有不好的影响。我们需要走向“福利国家和福利社会”,国家需要承担基本福利责任。为什么现在老百姓没有改革获得感,最大的原因就是很多问题由个人负担,包括医疗教育、二孩养育等,学者的立足点应当高于行政人员、高于实务人员,站在普适性发展规律的角度,为了国家最高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来考虑立法问题。

    我国能否避免福利国家发展道路?我认为必然要走向福利国家,但不同于西方的福利国家,我国可以有自己的模式。如果连医生都解决不了自己的健康问题,那么我们所建立的制度就存在问题了。我们建立医疗卫生制度的目的是实现健康福祉,而不是功能异化。医疗领域容不得半点市场因素,这是国际上很多专家早就论说过的。著名医史学家亨利·西格里斯认为,医生不能在公开市场上出卖他的劳动。政府应该做它需要做的事情,承担起很多责任,医疗卫生领域最为典型。

    讨论3.原则性立法,还是技术性立法?

    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卫生法学系副教授刘兰秋——纲领性法律和微观小法同步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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