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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不该成就业隐忧
http://www.100md.com 2021年12月7日 生命时报 2021.12.07
     本报记者 张 芳

    近日,各省市调整生育假的消息接连传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底,全国已有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山西等20多个省市确定延长生育假30~60天,甚至更多。在鼓励生育的当下,该政策的出台实有必要,但其中潜藏的隐忧也让不少女性感到不安。

    我国法律对女性权利有着严格规定,女性在孕期内享有不被解雇的权利,且应享受带薪产假。各地给予女性更长的生育假,初衷是希望她们在产后得到更好的休息,同时保障基本工资收入,这无疑是个好政策,但它能否导向令人满意的效果呢?

    《2021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有近六成女性在求职过程中被问及婚育状况,而同一问题仅两成男性会被问到。在市场经济下,不少企业会担忧,因为孕期、产期、哺乳期造成的“工作空窗”会加重企业负担,远不如能够全年任职的男性产出效益多。另外,在急速的社会发展和激烈的劳动竞争中,长时间休假可能导致个人与社会的脱节,女性重返工作岗位后的困难必然加大,个人竞争力也会有所降低。如果产假进一步延长至半年甚至一年,以上问题是否又会进一步加重?

    其实,要真正保障女性生育福利和就业权利,还需其他配套措施。长期以来,女性养育子女被看作是一种家庭行为,却忽略了这其实是为社会做贡献,承担生育成本责任的不该只是女性,还应纳入男性、企业和社会。

    男性同样有着养育儿女的义务。在给予女性产假的同时,绝大部分省市也规定了男性享有陪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虽然天数尚少,但仍算是在拉平男女性养育责任上作出的积极努力。未来,或许还可以对男性育儿假、护理假进行调整,以减少两性在生育责任上的巨大差距。

    对企业而言,巨大的生存压力下,逐利本身并不是错。但在大环境下,承担一部分女性生育的社会成本,也是必须的。如何在政策上给予企业更多支持,以激励他们主动落实产假延长制度,应当成为一个重要课题。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从根本上解决生育假带来的性别歧视问题,需要形成一种新的社会氛围,即女性休长产假是一种理所当然,与男性休护理假、育儿假没有什么差别。▲,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