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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分控评失德失信
http://www.100md.com 2022年2月15日 生命时报 2022.02.15
     本报特约评论员 许朝军

    近日,多家媒体深入报道了点评类平台上虚假评分、直播平台上大批相同弹幕控评、网购平台上几乎一致“好评”等现象,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乱象一直难以根除,引发人们关注。

    根据报道,在一些平台上,不管对象的真实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如何,只要掏钱,就能轻松获得好评和高分,甚至还催生了“明码标价”的第三方评价服务交易,让消费者的点评和打分成了一种“人为控评”的虚伪游戏。也许,在商家看来,“明码标价”的消费点评是种有偿广告行为,对有偿控评者而言,似乎也是种愿打愿挨的市场营销,但实质上,这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坑人勾当。

    首先,买来的点评看似是立足于市场交易基础上的评价行为,但实质上却背离了公平、公正原则和客观、真实、诚信的道德守则。“花钱买好话”对经营者而言,可能会使其生产经营和服务的重点,畸变为侧重华而不实甚至是欺人宰客的不法市场竞争;对消费者而言,则面临一种“看得见”的消费陷阱而无法躲避,消费权益遭受侵犯。

    其次,刷量控评行为极易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效应,涉嫌违法。该行为通过人为制造评价,向消费者传递虚假信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对同行业经营者构成不正当竞争,造成市场混乱,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同时,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搜索结果应真实、全面、客观,不应被商业利益扭曲,而平台中出现“明码标价”的控评刷分等现象,显然涉嫌平台经营违法。

    今年开年以来,治理刷量控评等行为一直是治理重点。1月1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随着“流量经济”“粉丝经济”的兴起,“网络水军”由最初的发帖“灌水”,发展演变为实施有偿删帖、虚假刷评、造谣引流、假冒新闻媒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误导社会公众,严重扰乱网上秩序。

    繁荣市场经济,规范平台经济,必须依法打击和整治此类刷量控评行为。一方面,网信办、市场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应从净化网络市场秩序、构建虚拟诚信市场经营体系的角度,对刷量控评行为等进行依法整治,完善监督举报网络,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对纯粹提供第三方点评交易的经营对象依法查处;对涉嫌制造传递虚假信息等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依法追责。建议将参与不法交易和控评行为纳入诚信评价体系,实行黑名单监管。另一方面,要强化平台经营责任,将治理非法点评和刷分控评不正当交易纳入平台经营监管责任体系,督促平台优化算法设计和大数据分析,加强平台经营商户的日常经营监管,做好“自清门户”工作。▲, 百拇医药